上次提到快餐式時裝對音樂文化與形象之「害」除了它們其致敬的態度有問題之外,市場定位方面的缺失也是顯而易見,今文則針對這個問題探討之。
有很多搖滾樂團和人物,都是以「先驅者」之姿態橫空出世的,他們抗拒甚至討厭主流,崇尚偏鋒、前衞。他們樂於見到自己成為小眾口味,只為小數「識貨」的高品味者服務和創作,這本就是他們嚮往和幸福的生活。
但殘酷的商業世界卻不容許他們擁抱這個小小的夢想,當他們憑藉優秀的作品而在小眾人群之中獲得了成功和名聲以後,他們就勢必身不由己地走向大眾、走向主流、走向商業,成為世人所擁戴的偶像(但大家有否想過他們會否喜歡自己成為主流世界的偶像嗎?),如此以後,他們卻住往受成名之所累而不堪厭力,透過濫物去麻醉自己,以自殺的方式解脫自我。
所以,主流的商業音樂世界和時裝世界的而且確可以使到這些藝術家快速地名利雙收,但對不起呢!這些藝術家卻正正是最討厭在主流世界打滖或和主流商業人打交道的人,即使是對於樂迷、他們的粉絲,只要是粉絲們是一群受主流思潮所影響的「主流人」,個人也不見得這些藝術家們會喜歡你(看看Jim Morrison當年是為何毆打那些「愛戴」他的歌迷吧!而NIRVANA的各團員也一再強調Smells Like Teen Spirit從來就不是他們喜歡的作品。)
因此那些「幫助」他們成名的生意人和盲目的粉絲們,正當你們以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對偶像「無私奉獻」之時候,你們的偶像卻真是「多得你唔少」,真是被你害得雞毛鴨血了!當然,這裏所講的藝術家,是指那群前衞的先鋒人和鑒空者,例如近年所流行的韓國等偶像派藝人是不會 亦難以計算在內的。
上述這樣的道理,就明顯地解釋了快餐式時裝在市場定位上對於音樂人的毒害是什麼矣,一群形象偏鋒而前衞的人,卻無時無刻都要出現在最不偏鋒的時裝店裏,以最不前衞的姿態受商人所賣,受客人所買,自身形象被賣買雙方蹂躪得體無完膚之時,卻鮮有話語權去阻止事件的發生和發展。
偏鋒、前衞的人,因為才華之所累,而最終失去繼續成為偏鋒、前衞者之身分,連希望自己可以成為一個怎麼樣的人之基本人權和選擇權也要被剝奪,不無唏噓的同時也反映了主流商業世界之膚淺和害人之處。單純是時裝設計師的界別中,這樣的例子亦是多不勝數,如Maison Martin Margiela本人、Helmut Lang本人 和Christopher Decarnin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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